指导文件汇编
本汇编收录全国各省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指导文件,为方便查阅,部分文件已整理成标准化表格形式。V3.0版本共计8785页,大小1.75G,需要的话可以本站下载,本文以V2.1版本为基础,全文4545页。
🗺️ 消防地方指导文件地图
本汇编收录全国 31个省市 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指导文件,包括:
- 省市有正式文件 — 颁布实施的地方规程或某部门、协会公章发布的地方性文件
- 省市有非正式文件 — 未盖章的解读文件、试行/征求意见稿或研讨会纪要等
- 暂无文件 — 没有发布相关解读或规定的省市
📝 升版说明
- 《山东省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2023年版)
- 《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清单》(2023年版)
- 《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监督抽查常见问题汇编(第1版)》(2023年版)
-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第一册)》(2023年版)
- 《湖南省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及处理意见》(2019年版)
- 《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试点)》(2018年版)
- 《天津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常见问题疑难解析》(2023年版)
- 《浙江省超高层建筑(150m~250m)设计专项审查工作与技术指南(试行)》(2023年版)
- 《江苏省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技术要点(试行)》(2023年版)
- 《海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解答》(2023年版)
自V1.0以来,汇编持续更新迭代,累计新增省市指导文件百余份,涵盖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并不断优化排版和检索功能。
📖 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3年版)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提出总量控制、减量发展的新理念,城市发展进入有机更新时代。大量既有建筑通过改造的方式获得新的使用功能、提升建筑品质,正在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形式。
由于历史发展阶段的社会经济、技术水平以及技术标准不完善等原因,很多既有建筑的消防性能水平较差。但由于既有建筑改造的特点,与新建建筑有很大不同,受现状客观条件限制,难以执行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这成为制约城市有机更新工作顺利开展的突出瓶颈。
📌 指南适用范围
- 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的民用和工业建筑改造项目
- 已投入使用或具备使用条件,且已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建筑利用改造项目
- 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临时性建筑、村民自建住宅、老城区胡同四合院等
⚖️ 三大编制原则
💡 创新亮点
- 以现行系列消防设计技术标准为基础依据,针对既有建筑改造中的消防技术问题,以补充、修改、完善的方式提出规定性条文
- 以《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内容和框架为主
- 在工程改造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执行现行标准;当工程改造条件不允许或代价过大时,根据具体条件将现行标准中部分条文进行适度放宽
- 引入性能化设计的理念,通过补偿方式,整体性地保证既有建筑改造后的防火性能
🏢 改造工程分类
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可分为以下五类:
- ① 既有建筑修缮 — 结构加固、建筑设施或构件拆换、设备或管线拆换、屋面防水改造等
- ② 建筑立面改造 — 外围护节能改造、外立面整体装饰改造、外立面部分构件更换和增设等
- ③ 内部装修 — 使用功能类型、平面分隔、结构柱、承重墙、楼板、疏散楼梯、防火分区划分均不改变
- ④ 建筑局部改造 — 部分楼层或楼层局部平面分隔改变
- ⑤ 建筑整体改造 — 仅保留主要结构柱、承重墙、楼板、楼梯等结构构件
🏠 内部装修工程要求
- 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
- 拆换或增设的设备、管线,应满足现行产品和施工标准要求
- 拆换或增设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灯具、强弱电线缆选型和敷设,应满足现行产品和设计施工标准的要求
🏗️ 建筑整体改造要求
- 仅保留主要结构柱、承重墙、楼板、楼梯等结构构件的整体改造工程,应按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
- 当地上部分全部改造时,应确定为整体改造
- 当建筑防火间距、场地的条件按照现行消防技术标准执行确有困难时,应符合指南相关规定
📊 消防安全评估
既有建筑局部改造或整体改造实施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综合评估。评估应包括收集设计文件资料、组织踏勘现场、开展检测鉴定、研判建筑现状消防安全性、分析改造方案消防技术措施等过程。
- 工程概况 — 建造年代、改造范围及内容,既有规划分类和消防分类认定等
- 消防现状分析 — 既有建筑执行原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施现状,目前使用状态下的结构、消防安全性能
- 标准差异研判 — 改造所涉及新、旧消防技术标准的差异以及执行现行标准的难度
- 技术措施评估 — 拟采取改造方案的消防技术措施可行性、合理性、经济性和安全性
- 管理要求 — 对后期使用阶段保证消防安全的管理要求
📄 评估表主要内容
| 评估内容 | 改造前情况 | 执行现行技术标准难点 | 拟采取消防技术措施 |
|---|---|---|---|
| 建筑类别、耐火等级 | – | – | – |
| 总平面布局 | 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等 | – | – |
| 防火分隔 | 防火分区面积、防火隔墙等 | – | – |
| 平面布置 | 特殊场所位置等 | – | – |
| 安全疏散和避难 | 安全出口、疏散距离等 | – | – |
| 消防给水设施 | 消防水源、水池、水泵等 | – | – |
| 消防电气 | 供配电、火灾报警等 | – | – |
🏗️ 建筑设计要点
📐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 建筑高度、建筑面积、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改造工程,应按照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核对,并确定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 新增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按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
- 保留的建筑构件不满足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要求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 总平面布局
🔥 防火分区和平面布置
- 每个防火分区除通往上部住宅的共用疏散楼梯以外,至少应设置1个独立使用的安全出口
- 仓储库房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5m²,严禁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
- 建筑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性装修材料
- 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 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或装置
🚪 安全疏散和避难
- 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或二级
- 建筑层数不大于3层,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²
- 第二层和第三层使用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
- 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
- 既有消防电梯宜每层停靠,新增设的消防电梯应每层停靠
- 确有困难时,消防电梯可不通至顶层和地下室底层
- 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可共用1台消防电梯
- 既有消防电梯前室的尺寸可不受短边大于2.4m的限制
🚿 消防设施要求
💧 消防给水设施
- 市政环状管网供水时,两条引入管之间的市政干管上设有检修阀门时,可视同两路供水
- 室外消防用水量可计入周边市政消火栓出流量(距建筑外边缘5m~150m)
- 保留使用的消防水池,其有效储水容积计算方式可维持不变
- 使用功能类型不变的建筑局部改造工程,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可维持现状
- 当高位消防水箱设置位置受土建条件限制无法高于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时,应设置气压水罐及稳压泵等设施
🌬️ 防烟和排烟设施
- 中庭、剧场舞台空间的自然排烟口面积不应小于该场所面积的 5%
- 其他场所自然排烟口面积不应小于该场所面积的 2%
- 防排烟风机宜按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设置在专用机房内
- 确有困难时,可放置于室外,但应设置满足风机防护、通风散热及检修要求的防护罩
- 住宅剪刀楼梯间原合用加压送风系统,受送风井道建筑条件限制分设系统困难时,可维持原系统形式
⚡ 消防电气
- 建筑改造区域内的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系统应满足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 建筑改造区域内的非消防配电回路应根据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或装置
- 建筑整体改造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按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设置
- 建筑整体改造时,应设置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 各省市指导文件一览
| 地区 | 编号 | 文件名称 | 发布单位 |
|---|---|---|---|
| 北京 | 01.1 | 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3年版) | 北京市规自委 |
| 上海 | 02.1 | 上海市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指南(2022年版) | 上海市住建委会 |
| 上海 | 02.3 | 上海市建筑设计质量问题案例分析手册(三)——消防设计案例分册V2.0 | 上海市住建委事务中心 |
| 天津 | 03.1 | 天津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常见问题疑难解析(2023年版) | 天津市住建委 |
| 浙江 | 05.1 | 浙江省消防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年版) | 浙江省消防总队、住建厅 |
| 浙江 | 05.5 | 浙江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操作技术导则(试行)(2022年版) | 浙江省住建厅 |
| 浙江 | 05.8 | 浙江省超高层建筑(150m~250m)设计专项审查工作与技术指南(试行) | 浙江省住建厅 |
| 江苏 | 06.6 |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022年版) | 江苏省住建厅 |
| 江苏 | 06.8 | 江苏省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技术要点(试行)(2023年版) | 江苏省住建厅 |
| 广东 | 12.5 | 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2023年版) | 广东省住建厅、消防救援总队 |
| 深圳 | 12.6 | 深圳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疑难解析(2022年版) | 深圳市住建局 |
| 深圳 | 12.7 | 深圳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通病与防治50条(2022年版) | 深圳市住建局 |
| 山东 | 08.5 | 山东省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2023年版) | 山东省住建厅 |
| 海南 | 07.2 | 海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解答(2023年版) | 海南省住建厅 |
| 陕西 | 10.1 | 陕西省建筑防火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1年版) | 陕西省住建厅 |
| 湖南 | 16.3 |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第一册)(2023年版) | 湖南省住建厅 |
| 湖北 | 15.5 | 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 | 湖北住建厅 |
| 四川 | 18.2 | 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试行)(2022年版) | 四川省住建厅 |
| 安徽 | 17.1 | 合肥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及审查指南(试行)(2022年版) |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
| 河南 | 14.2 | 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第一册)(2022年版) | 河南省住建厅 |
注:以上为部分代表性文件摘录,完整文件列表请参阅原PDF文档。
📖 上海市消防设计案例分析手册
《上海市建筑设计质量问题案例分析手册(三)——消防设计案例分册V2.0》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事务中心编制,旨在进一步规范、理清本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要求,提升一线设计、审查人员的技术水平。
📑 主要内容
- 建筑专业 —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和层数、平面布置、安全疏散和避难、建筑构造、灭火救援设施、停车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
- 给排水专业 — 消防给水系统设计要点
- 暖通专业 — 防烟排烟系统设计要点
- 电气专业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要点
🔥 建筑专业常见问题
根据《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19,”住宅”的定义为”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公寓为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租赁式公寓”的概念属经营模式,分为住宅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分别按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相关规定执行。
回字形、U形建筑,属于同一防火分区时,其相对外墙的防火间距可不限;属于不同防火分区时,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相对外墙水平间距一般不小于6m。
根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地下车库一般无窗房间的几个特征(火灾初起阶段不易被发觉、烟雾和毒气不能及时排出、消防人员进行火情侦察和施救比较困难),因此不属于无窗房间。
- 除居住建筑中套内的厨房外,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 餐饮场所的用餐区域、开放式食品加工区不应使用明火加工食品
- 无就餐区的饮料店、轻食店等,可视作商店营业厅
🚪 安全疏散常见问题
- 有固定座位等标明使用人数的建筑,应按照标定人数为基数计算
- 对无标定人数的建筑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或经调查分析确定合理的使用人数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4.11条及条文说明,商业服务网点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表5.5.17中有关多层建筑的规定执行。仅商业服务网点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疏散距离可按规定增加25%。
无治疗功能的休养性质月子会所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旅馆建筑的规定进行防火设计,考虑到产妇行动不便等因素,其疏散距离宜按医疗建筑的病房部分的要求执行。
一、二级高层住宅内商业服务网点,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商业服务网点的疏散距离按多层建筑(22m)取值;若仅商业服务网点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疏散距离能增加25%。
🏗️ 建筑构造常见问题
- 疏散门净宽度是指安装门后的通行宽度,门洞尺寸应考虑门扇、门框后适度放大
- 开向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的门,当其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少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
- 电缆井、管道井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 变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 重点内容深度解读
🏢 多功能组合建筑
🏠 住宅地下室改造
🚇 消防电梯
🔥 疏散宽度
💧 消防水泵
防止大拆大建是城市更新的主要特征,也是既有建筑改造的重要前提。”坚守不降低既有建筑原有结构和消防安全水准的底线”,体现了对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充分重视。两者要有机统一,互相协调,不能片面孤立地强调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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