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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201117423-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检查来了,重大事故隐患怎么判?
住建部 2024 版帮你划好线了
17 条红线 · 49 种情形 · 2024 版完整解读
⚠️ 重要提示:2022版已同时废止,建议立即把现场的2022版替换为2024版。很多项目部的现场还在用旧版,检查的时候很容易被指出。
注意三个关键词:危害程度大、可能群死群伤、可能重大经济损失。不是所有隐患都叫”重大隐患”。但一旦沾上后面列的17条,直接”定级”,没得商量。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标准第二条
施工安全管理——5条红线标准第4条
基坑边坡工程——4种情形标准第5条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4条标准第6条
脚手架工程——3条标准第7条
建筑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9条标准第8条
高处作业——5条标准第9条
施工临时用电——2条标准第10条
有限空间作业——4条标准第11条
拆除工程——2条标准第12条
隧道工程——7条标准第13条
施工临时堆载——3条标准第14条
冒险作业——3条标准第15条
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1条标准第16条
兜底条款——1条标准第17条
这几条是底线的底线,没这些资质和人员,工程就别想开工。
1. 企业没安全生产许可证就干,或者超资质/无资质承揽工程 💡没证别干
无证施工就是红线,没得说。
2. 安全管理人员配不够,或者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三项人员证书过期或没有 💡证书要有效
证书不过关,直接算。
3. 特种作业人员没证上岗 💡特种作业必须持证
塔吊司机、架子工、焊工这些特种作业,无证就是重大隐患。
4. 危大工程没编专项方案,或者方案有严重缺陷,或者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没组织专家论证 💡方案不能少
这个最常见,方案没来得及做不是理由。
5. 危大工程没验收就进入下一道工序 💡验收是硬指标
验收是硬指标,没签字别往下干。
这条最致命——出现预兆不处理,等于往火药桶上点火。
1. 没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毗邻防护不能少
基坑旁边有房子、有管线,没防护方案直接定级。
2. 土方超挖且没采取措施 💡严禁超挖
超挖不是小事,直接算。
3. 深基坑、高边坡(一级、二级)没做第三方监测 💡必须第三方监测
这个是很多人容易忽略的。一级、二级基坑边坡必须第三方监测,自己项目部监测不算。
4. 出现以下坍塌预兆且没及时处理 💡有预兆必须停工处理
支护结构或周边建筑物变形超设计控制值;基坑侧壁大量漏水、流土;基坑底部管涌或突涌;桩间土流失孔洞深度超过桩径。
拆模强度不够就拆?很多事故就是这个原因。
1. 模板支架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 💡基础要牢固
支架基础不牢,等于在沙子上搭房子。
2. 施工荷载超过设计值 💡严禁超载
钢筋、混凝土集中堆在支模架上,超载直接定级。
3. 拆模或滑模爬升时,混凝土强度没到设计或规范要求 💡强度不够不能拆
拆模强度不够就拆,很多事故就是这个原因。
4. 没按专项方案要求的顺序或分层厚度浇筑混凝土 💡按方案浇筑
浇筑顺序和分层厚度不按方案来,直接定级。
连墙件是脚手架的命脉。有些班组拆模的时候把连墙件切了,拆完不恢复,这就踩红线了。
1. 脚手架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 💡基础要达标
落地架基础是命根子。
2. 没设置连墙件或整层缺失 💡连墙件是命脉
连墙件是脚手架的命脉。有些班组拆模的时候把连墙件切了,拆完不恢复,这就踩红线了。
3.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防倾覆、防坠落或同步升降控制装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失效或缺失 💡爬架装置要正常
爬架的安全装置失效,直接算。
这条内容最多,涉及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
1. 未经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或没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 💡验收登记不能少
验收不过就使用,直接定级。
2. 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 💡基础要达标
塔吊基础不行,后果不堪设想。
3. 安装、拆卸、爬升(降)、附着前没检查结构件、连接件和安全装置 💡动作前必检查
每次动作前不检查,就是隐患。
4. 安全装置不齐全、失效或被违规拆除、破坏 💡安全装置不能被短接
这个最严重。很多司机为了干活方便,把力矩限位器短接了,这等于卸了手铐,随时出事。
5. 主要受力构件有可见裂纹、严重锈蚀、塑性变形、开焊,或连接螺栓、销轴缺失或失效 💡钢结构有问题就定级
塔吊钢结构出了问题,任何一条都算。
6. 施工升降机附着间距和悬高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 💡升降机参数要达标
附墙间距超了没调?垂直度偏了没修?算。
7. 塔吊独立高度、附着间距和悬高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 💡塔吊参数要达标
同上。
8. 塔吊与周边建(构)筑物或群塔作业没保持安全距离 💡群塔必须有防碰撞
群塔作业没防碰撞措施,直接定级。
9. 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起重机械,或使用报废标准的吊索具 💡报废设备不能用
设备报废了还用,直接定级。吊索具磨损超标、断丝超标、变形超标,一律报废。
1. 钢结构、网架安装用支撑结构基础承载力或变形不满足要求 💡钢结构支撑要达标
或超承载力、没设防倾覆装置。
2. 单榀钢桁架(屋架)等预制构件安装时没采取防失稳措施 💡防失稳措施不能少
钢桁架吊装,没临时支撑就松钩,危险。
3. 悬挑卸料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没设置在稳定的主体结构上 💡卸料平台必须连主体结构
卸料平台挂在脚手架上?不行,必须连主体结构。
4. 脚手架与结构外表面之间贯通没设水平防护,或电梯井道贯通没设水平防护且井口没设防护门 💡洞口必须防护
洞口防护不到位,直接定级。
5. 高处作业吊篮超载使用,或安全锁失效,或安全绳未独立悬挂 💡吊篮三件事:不超载、安全锁不失效、安全绳独立悬挂
吊篮超载是常见事故原因,安全锁失效等于没有保险。安全绳必须独立悬挂,不能和吊篮安全锁挂同一个点。
1. 特殊作业环境没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 💡特殊环境照明必须安全电压
通风不畅、高温、有导电灰尘、湿度长期超75%、泥泞、积水或其他导电液体等环境,照明电压必须用安全电压(≤36V或≤24V),这是强制性的。
2. 在建工程及脚手架、机械设备、场内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安全距离不达标且没防护 💡外电线路必须防护
塔吊、脚手架和高压线距离不够,必须做防护。
有限空间作业是事故最密集的领域之一。中毒、窒息往往是一死多死。
1. 没辨识施工现场有限空间,没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有限空间必须标识
基坑、管廊、地下室、水池等有限空间,没标识就等于没管。
2. 没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没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没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这九个字是有限空间作业的铁律,一条都不能少。
3. 现场没专人监护,或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必须有人监护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4. 现场没配备气体检测、机械通风、呼吸防护及应急救援设施设备 💡设备必须齐全
没检测设备就下去,等于送命。
1. 装饰装修工程拆除承重结构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结构复核 💡拆承重墙必须设计复核
拆承重墙?必须设计单位复核。拆承重墙是法律红线,出了事涉嫌犯罪。
2. 拆除施工作业顺序不符合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 💡拆除顺序必须规范
先拆后撑、顺序颠倒,容易出事。
1. 作业面带水施工没采取措施,或地下水控制措施失效且继续施工 💡带水施工必须采取措施
地下水控制失效继续干,等于埋地雷。
2. 出现涌水、涌沙、局部坍塌,支护结构扭曲变形或裂缝,没及时采取措施 💡异常必须及时处理
隧道出现异常不处理,越挖越危险。
3. 没按规范选择开挖支护方法,或没开展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或监测数据超限没采取措施 💡预报和量测不能少
超前预报和监控量测是隧道安全的双保险。
4. 盾构机始发、接收端头没按设计加固或加固效果不达标即施工 💡端头加固要达标
端头加固是盾构施工的关键节点。
5. 盾尾密封失效、铰链部位渗漏仍继续掘进,或带压开仓检查换刀未按规定实施 💡盾构带病不能掘进
盾构设备带病作业,直接定级。
6. 没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毗邻防护不能少
隧道施工影响周边,必须有防护措施。
7. 没经批准,在轨道交通工程安全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新(改、扩)建建(构)筑物、敷设管线、架空、挖掘、爆破等作业 💡保护区施工必须审批
地铁保护区施工必须审批。
第(一)和第(二)条是基坑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基坑边严禁超堆载,这是铁律。
1. 基坑周边堆载超过设计允许值 💡基坑边严禁超堆载
基坑边堆钢筋、堆土方,不能超过设计允许的堆载值。
2. 无支护基坑周边,在坑底边线周边与开挖深度相等范围内堆载 💡无支护基坑堆载不能超坑深
无支护基坑,堆载范围不能超过坑深。
3. 楼板、屋面和地下室顶板等结构构件或脚手架上堆载超过设计允许值 💡楼板承重有限
楼板承重有限,别堆太满。
1. 使用混凝土泵车、打桩设备、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没校核运行路线及作业位置承载能力 💡先算承载力
大型机械走路前,先算承载力。
2. 在雷雨、大雪、浓雾或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违规进行吊装作业、设备安装、拆卸和高处作业 💡恶劣天气禁作业
恶劣天气,禁止相关作业。
3. 使用塔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或轮胎起重机等非载人设备吊运人员 💡用塔吊吊人是绝对红线
用塔吊吊人?这是绝对红线!塔吊不是电梯,吊人出事就是群死群伤。
这条是兜底的。即使不在前面16条里,但只要严重违法违规、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一样可以定级。
其他严重违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强制性标准,且存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现实危险,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 ——标准第十七条
📝 总结提醒
1. 打印贴在办公室,17条红线谁踩谁知道
2. 每周安全交底时讲一遍,对照自查
3. 监理检查前先按17条自查一遍
4. 发现重大隐患,拍照留证,书面报告,必须停工
5. 2022版已废止,立即替换现场的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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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建质规〔2024〕号)编写,仅供学习交流使用。具体执行以住建部正式文件为准。

































